热心救人,被救者丢了钱反向救人者索赔两万元——输了官司的保安员小陈为此心气难平,提出申诉。近日,市检察院经激烈争论,作出不宜抗诉的结论。
案件虽然盖棺定论,小陈这些年来却一直感到很冤
1996年11月,河北省承德监狱民警齐某等人出差来渝,投宿于小陈工作的酒店。安顿好后,齐某在穿越酒店门前人行道时被一辆货车撞倒,正在值勤的小陈立即上前救人。肇事车司机蒋某在拦车救人时,顺手将齐某掉在地上的公文包交给小陈。由于伤者不省人事,蒋一人抱不动,小陈上前帮忙。据小陈回忆,当时顺手将包丢到肇事车驾驶室。随后,蒋某随救人车将齐某送到医院,小陈返回岗位执勤,肇事车开到交警队。
这个案件最后结果是让小陈一个人负责赔偿的,我是大二的学生,对这个案件感到很迷惑,正好学习了民事诉讼法,我对这个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证人、证据等不知道该如何提供,望老师可以指点一二。谢谢老师。 |